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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验交流】深化创先争优活动 推进检察工作全面发展

发布时间:2010-10-14 11:33:26 浏览:2005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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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人民检察院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
 
    近年来,市检察院乘科学发展的和谐东风,围绕业务抓党建,抓好党建促业务,机关党的建设、检察业务工作得到全面发展。在创先争优活动中,我们紧扣总体要求,秉承检察工作特点,确定了“在强化法律监督中创先、在服务跨越崛起中争优”的主题,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提升机关党建工作水平、促进检察工作全面发展为主线,精心组织,扎实推进,形成了声势大、氛围浓、效果好的创争局面。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精心组织实施,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
 
    一是快速部署,扎实有序推进。市直机关创先争优活动部署会议一结束,我院便结合检察工作特点,制定了创先争优活动具体实施方案,成立了以检察长为组长,党组副书记和机关党委书记为副组长,相关内设机构负责人为成员的活动领导小组,召开了全体党员大会进行动员部署。公开承诺环节,我院重点抓实三个方面,即承诺内容紧密结合岗位职能和自身实际;承诺主体从院领导到聘用人员全部覆盖;承诺落实全程跟踪指导。党员通过支部会上宣读承诺、网上登载承诺、公开栏上张贴承诺等形式进行公开亮诺;机关党委通过开展社会矛盾化解、公正廉洁执法、服务保障奉献三类党员先锋岗争创活动,为党员搭建践诺载体;院领导通过现场点评,肯定取得的成绩,指出存在的问题和努力方向,督促整改提高。
 
    二是强化宣传,营造活动氛围。活动开展以来,我院不断强化创先争优活动的宣传力度。在机关局域网开设创先争优活动专栏,将省委、市委的有关文件、支部和个人的承诺上网登载。建立了创先争优活动联络员制度,汇总整理创先争优活动信息,及时全面展示活动动态。在大厅设置宣传展板、在党员活动室开辟创先争优活动园地、电子显示屏不间断播放活动内容,在机关内营造出浓厚的创先争优活动氛围。
 
    三是上下联动,督促系统并进。坚持以党建工作抓队伍建设、促业务发展的总体思路,实行各基层院、各内设机构、个人争先进位的激励机制,着力营造“比学赶超,争先恐后”的创争局面。以推行全市检察机关党建工作目标管理考核为抓手,以创争全省检察机关先进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为目标,积极推进全市检察系统的创先争优工作,实行党建工作与检察业务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最大限度地调动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创先争优积极性。当前,已形成两级检察机关院领导亲自带头、精心谋划,广大干警认识到位、主动参与的创争格局,在思想认识、工作作风、机关效能、队伍形象上取得了明显成效。
 
    二、把握活动方向,突出创先争优活动主题
 
    一是在载体活动中坚持活动方向。在创争活动中,我院以争当恪守检察职业道德模范为载体,始终教育干警牢记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按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要求,适应执法环境的新变化,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最大限度兼顾各方面利益诉求,最大限度兼顾法、理、情。在具体工作实践中,做到“三个坚持”,即坚持办案的政治性,保持检察工作的政治方向;坚持办案的原则性,克服各种阻力和干扰,敢于办案,勇于碰硬;坚持办案的灵活性,将人性化办案贯穿于办案的全过程。
 
    二是在服务大局中突出活动重点。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坚持把正确履行检察工作职责与服务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有机结合起来。教育干警牢固树立“三个观念”,即牢固树立检察工作必须服从服务于大局的观念,围绕服务大局谋划检察工作;牢固树立和谐执法观念,围绕维护社会稳定,营造安定祥和的社会环境开展检察工作;牢固树立“立检为公,执法为民”观念,围绕人民的新期待、新需求做好检察工作。在查办职务犯罪工作中,始终坚持“三个有利于”和“三个慎重”,即:以有利于维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有利于维护企业职工利益、有利于促进经济社会稳定为执法准则,坚持执法办案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慎重着制服、开警车到企业办案,慎重采取查封、冻结、扣押企业账目、银行帐户、企业财产等措施,对企业负责人、技术骨干、关键岗位人员慎用强制措施,尽力避免和减少对企业生产经营和招商引资活动带来的不利影响。
 
    三是在围绕中心工作中落实活动要求。坚持围绕中心抓创争,落实任务促中心。深入开展了查办商业贿赂、查办涉农职务犯罪专项行动和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打击非法集资、打击假冒卷烟、打击假币犯罪等专项工作。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开展涉法涉诉积案化解专项工作和案件评查活动,采取领导包案、联合接访、带案下访等举措,综合运用救助救济、说服教育等手段,有效化解了一批涉检信访案件和社会矛盾纠纷。积极开展“检村共建和谐村”活动,将选派干部任职村作为共建村,从法律咨询、法律服务、法律支持等方面架起“检民共建、检民连心”的桥梁,努力把共建村打造成新农村建设中的平安村、法治村、和谐村、文明村。
 
    三、立足检察职能,提升创先争优活动效果
 
    一是以创先争优为契机,不断强化基层组织建设。我院围绕创先争优活动的本质要求,着力在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发挥表率示范作用方面下功夫、求实效。坚持做到由一名党组成员兼任机关党委书记,保证机关党委工作与党组工作信息互通,与业务工作总体合拍,把年富力强的部门负责人吸收到机关党委担任委员;以争创党建工作示范点为目标,高标准地完善了党员电教室、阅览室、荣誉室等硬件设施,并同时为四个支部各配备了一个支部活动室;健全并落实了十八项党建工作制度,使党建工作开展更加规范有序。除坚持开展好“三会一课”外,我院还积极搭建党组织和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平台,不断丰富和创新党员组织生活载体。一支部开展了“服务保障奉献先锋岗”争创活动,营造出比服务、比奉献的浓厚氛围;二支部组织了检察机关自身反腐倡廉教育巡回展,激励了干警勤于职守的廉政意识;三支部为我院选派干部任职村开展了“送法入村”活动,增强了干警服务基层群众的宗旨意识;四支部开展了“反特权思想、反霸道作风”教育活动,强化了干警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理念;机关党委开展了“五个必谈、六个必访”活动,将组织激励关怀落到实处,增强了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号召力。同时,把机关作风建设作为提升机关效能、提高执法公信力的着力点,切实加强对自身的监督和制约。通过健全和落实干警执法档案制度、纪律作风报告制度、检务督察制度、院领导和干警之间谈话制度,深化检察干警职业道德和监督制约机制建设,努力营造勤政、高效的机关氛围。
 
    二是以争先进位为目标,不断促进检察业务提升。坚持把创先争优活动与检察业务实际紧密结合起来,把活动要求落实到各项检察业务在全省检察工作争先进位上来。制定了全院党建和业务建设双重目标,层层落实任务,创建单月检查和双月汇报相结合的督促检查机制,院主要领导每个月对当月的工作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和督促;每两个月召开一次院务会,听取支部书记、部门负责人创先争优情况汇报。双重目标管理考核机制不仅加强了党的建设,而且有力地推动了检察工作的全面发展。无论是打击犯罪、维护社会稳定,还是查办职务犯罪、强化诉讼监督都取得了显著的成效。2006-2008年检察业务工作连续三年在全省检察业务考评中名列前三,2009年人均办案数位居全省第一,机关党总支连续八年被评为优秀党组织,并被省院党组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市检察院还荣获第七届、第八届“省级文明单位”,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全国检察机关基层检察院建设先进单位”。与此同时,各基层院也取得了较好的创争效果,宣州区检察院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全国检察机关先进集体”;宁国市检察院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称号;绩溪县检察院获得“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示范窗口”称号。
 
    三是以提升素质为关键,不断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在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过程中,我院始终把强化干警能力建设、提高干警执法素养放在重要位置,常抓不懈。重视青年干警的培养,专门为青年干警开辟了阅览室,组织青年干警开展读书活动,定期组织开展学习心得交流,鼓励和支持新录用干警参加司法考试。重点加强岗前培训、检察官任职资格培训和专项技能培训,开展岗位练兵,增强干警业务素质和综合能力。注重人才培育与激励,积极营造创先争优、奋力有为、靠素质进步的良好风气。近年来,我院有19人次通过竞争上岗走了上中层领导岗位,且任用后工作实绩明显,增强了院领导班子选人用人的公信力,激发了干警的工作热情。大力开展文化育检,坚持把检察文化建设作为检察队伍建设的思想保证和精神动力,广泛开展体育竞赛、书法摄影展、主题演讲等各项文体活动,提高干警文化品位,激励干警的进取心,增强了机关党组织的凝聚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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