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上级党组、纪检组关于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以下简称《问责条例》)的有关要求,9月12日上午,市海事局组织开展机关集中学习,专题学习《问责条例》。
会上,党委副书记、纪检书记夏旌梅带领干部职工逐条逐句学习了《问责条例》的内涵及主要精神,问责工作坚持的原则、问责的六种情形、问责的方式及相关规定等,并就《问责条例》制定的背景和意义进行了说明。
会议强调,《问责条例》是管党治党制度建设的又一项重要成果,全局干部职工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把学习贯彻《问责条例》作为当前和今后的一个时期重要政治任务,树立不担责就要被问责意识,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推动形成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市海事局 程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