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深化扶贫法律服务。发挥村级法律顾问作用,完善律师事务所与贫困村结对帮扶机制,建立健全法律服务工作长效机制,重点做好贫困村村级组织经济合同的起草和相关法律程序的把关,防范法律风险,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组织实施城乡贫困群体法律援助民生工程,为贫困群众提供精准法律服务。
二是深化扶贫法治宣传。大力加强贫困村法治宣传阵地建设,全面实施“三个一”工程,即建设一个法治宣传栏(法治文化公园或广场)、一个农家法治书屋和一个农民法治大讲堂。依托阵地开展有针对性的法治宣传活动,增强贫困群众依法表达诉求、依法脱贫致富的意识和能力。
三是深化乡村治理力度。着力构建党建引领,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的乡村治理模式,加强平安乡镇、平安村、法治示范村建设,不断提高服务群众、维护稳定的能力和水平。
四是深化扶贫法治监管。与纪检部门深度协作,组织律师或法律服务工作者参与扶贫领域资金管理和使用等方面的贪污贿赂、失职渎职案件查处,依法及时就地解决扶贫对象合理诉求,有效维护扶贫对象合法权益。
据悉,今年以来全市司法系统共为贫困村起草经济合同26份,为建档立卡贫困户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8件,建立贫困村法治宣传栏47个,法治文化公园或广场18个,并依托法治阵地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活动180余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