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9年3月22日至3月31日,四届市委第九轮第二巡察组对我委进行了脱贫攻坚工作专项巡察。2019年7月31日,四届市委第九轮第二巡察组向我委反馈了巡察意见,目前巡察反馈的四个方面10个问题已全面完成。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加强组织领导
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我委高度重视,立即行动,坚决落实巡察整改政治责任。反馈会议当天,工委书记第一时间主持召开机关全体干部会议进行安排部署。会后认真制定整改方案,对照巡察组指出的具体问题,逐项分解落实,逐条夯实责任,确保反馈问题件件有回音,整改措施条条有着落。
为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推进巡察整改落实工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承担日常整改工作。
二、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一)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方面
1.对落实党中央脱贫攻坚方针政策的重要性认识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压实责任,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协助抓,办公室承担日常工作的责任体系。二是引导党员干部对照党章党规,深刻检视问题,明确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提高为民服务意识。三是“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期间,组织党员干部以张富清、黄文秀、李夏等英模人物为标杆,围绕“学先进强担当 作表率”主题开展学习研讨,引导党员干部把初心使命变成锐意进取、开拓创新的精气神和埋头苦干、真抓实干的自觉行动,着力为群众办实事好事。
2.学习脱贫攻坚理论不深入。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以中心组学习为主,结合主题教育集中学习、支部学习等形式,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扶贫干部黄文秀先进事迹等,并开展交流研讨。二是多形式开展自学,充分利用“学习强国”平台、安徽干部教育在线、网络等媒体,引导党员干部开展自学,自觉加强脱贫攻坚理论知识的学习。三是开展反面典型警示教育,组织学习了中央及省委关于阜阳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有关《通报》等内容,注重用反面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
(二)落实脱贫攻坚主体责任方面
3.履行成员单位职责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先后3次召开会议研究脱贫攻坚有关工作及专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二是配合市扶贫局、团市委组织开展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扶贫故事主题演讲比赛,弘扬脱贫攻坚先进典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三是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联系,督促市直各单位做好中央和省、市委关于脱贫攻坚工作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四是开展“夏季送清凉”“冬季送温暖”活动,慰问“一线”选派驻村帮扶第一书记。五是深入开展结对帮扶走访。
4.扶贫宣传氛围不浓。
整改情况:一是完成单位门户网站备案工作,并开通运营。二是在“宣城市直党建”微信公众号和门户网站上,积极宣传报道市直各单位扶贫工作典型经验和有效做法。
5.干部包户指导检查较少。
整改情况:一是压紧压实市直各单位“一把手”责任,要求主要领导带头学习、带头走访、带头调查研究。二是要求市直各单位立足职能职责,结合自身优势,组织开展帮扶活动,引导党员干部以实际行动践行为民服务的初心。三是因地因人制宜开展扶贫工作,对有劳动能力的鼓励结合自身实际外出务工或就近就地就业创业;丧失劳动能力的,采取财政兜底,与其子女勤沟通,鼓励子女积极主动履行赡养义务。四是组织市直单位开展结对帮扶情况自查。五是将脱贫攻坚任务落实情况纳入效能明查暗访内容,督促市直各单位履行脱贫攻坚主体责任。
6.抓党建促脱贫结合不紧密。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专门力量起草《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市直机关党的建设的实施意见》报市委常委会审议通过,并以市委名义印发,以市委名义召开市直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推动《意见》的贯彻落实。二是主题教育期间,根据市委部署,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和集中治理工作,扎实推进“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推动脱贫攻坚工作落实落细落小。三是组织委机关干部开展“双包”工作培训,进一步压实帮扶工作责任。
7.自身“双包”工作不扎实。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主要领导带头赴包保帮扶村开展调研,带头走访结对帮扶贫困户。二是给予或协调争取经费支持包保帮扶村,督促其合理使用帮扶资金,并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公开公示。三是指导包保帮扶村做好年度扶贫工作,确保村集体经济可持续健康发展。四是“七一”期间,组织慰问新垅村老党员、生活困难党员和群众。
8.形式主义问题仍然存在。
整改情况:一是领导班子召开脱贫攻坚专项巡察专题民主生活会,主要领导代表班子开展自我批评并接受批评,领导班子成员之间认真开展批评和相互批评,以解决问题为宗旨,推动联系实际抓整改。二是按月下发工作提示单,着力引导市直各单位将扶贫入户走访和脱贫攻坚帮扶纳入日常工作进行部署。
(三)落实纪检监察监督责任方面
9.落实监督责任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市直机关工委党支部委员会已完成改选,市直纪检监察工委书记不再担任市直机关工委党支部书记。二是印发《关于市直机关工委领导分工的通知》,明确市直纪检监察工委书记不再分管其他工作。三是坚持工作例会汇报脱贫攻坚工作开展情况,坚持脱贫攻坚工作重大事项、重要资金支出由工委委员会议研究决定,督促领导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履行分管责任。四是采取列席会议、谈心谈话、警示教育等方式加强日常监督和提醒。
(四)落实脱贫攻坚过程中各类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任务方面
10.专项治理工作开展不规范。
整改情况:深入推进“三个以案”警示教育,扎实认真开展专项整治和集中治理工作,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组织学习黄文秀、李夏、曾翙翔等先进事迹,引导党员干部对标先进找差距,扑下身子抓落实。始终坚持将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反馈的问题贯穿主题教育全过程予以强力推动并加以解决,同时做好日常材料的收集、归档。
三、后续整改工作
一是继续抓好整改工作。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长期坚持的工作,紧盯不放,持续推进。
二是构建长效机制。切实把“改”和“立”统筹起来,督促市直各单位学习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市直机关党的建设的实施意见》,加强督促指导,发挥基层党组织在脱贫攻坚战中的战斗堡垒作用。
三是做好结合文章。坚持将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与机关党建工作结合起来,与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结合起来,与各项阶段工作任务结合起来,统筹结合,一体推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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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机关工委
2020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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