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0日,市委宣传部召开会议,专题传达学习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会议在原原本本学习《规定》全文后,结合宣传部门职责对如何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提出明确要求。会议强调,中央出台《规定》是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内容、方式、监督追责等作出明确规定,为进一步健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提供了重要制度“引擎”。全体党员要认真学习,逐字逐句消化理解,准确把握主要内容,领会精神实质,抓好贯彻落实。
会议指出,一方面,宣传部门要带头抓好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部主要负责人要认真承担管党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在抓好业务工作同时抓好党的建设,齐抓共管、形成合力。部机关党委、机关纪委等部门发挥好职能作用,各支部、各科室和全体党员干部把负责、守责、尽责体现在具体工作岗位上。另一方面,宣传部门要加强对《规定》的宣传解读。加大对《规定》和全面从严治党制度的宣传教育力度,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立足本职始终把做好宣传思想工作作为应尽之责,把握好时度效,不断改进方式方法,着力提升宣传引导效果,为全面从严治党营造良好舆论环境;同时还要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统筹做好意识形态工作考核和纳入巡视巡察范围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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