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市直民主评议机关作风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共受理效能投诉54件,其中,移交函件1件,热线投诉51件,来信来访2件;署名投诉51件,占受理量94.4%。
从办理情况看,查否15件,查实35件,待进一步查验4件。查否投诉件主要为被投诉单位依法依规办事,但投诉人对处理结果不满意。查实投诉件分为四类,一是沟通不到位(22件),未向服务对象详细解释政策、规定等,导致业务办理时间过长、办理人折返跑等现象;二是业务受理不及时(6件),办事低效;三是服务态度不友好(4件),工作人员缺乏耐心、言辞不当等;四是寻求帮助类(3件),如噪音污染类问题,影响市民日常生活,寻求相关部门帮助解决,无明确投诉对象。
对上述各类投诉件,我办根据《市直单位效能投诉跟踪督办处理办法》,按照有关工作流程,积极联系和协调责任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在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和积极配合下,经及时沟通和耐心答复,投诉人对投诉办理情况均表示认可,投诉办理满意率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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