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命名表彰第十届市直文明单位的公示
根据《关于开展第十届市直文明单位评选活动的通知》精神,经单位申报、资格审查、集中评审、征求意见和会议研究等程序,拟命名表彰中共宣城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宣城市公安局、宣城市生态环境局、宣城市水利局、宣城市应急管理局、宣城市数据资源管理局、宣城现代服务业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宣城市残疾人联合会、宣城市国家安全局、宣城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安徽省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宁国管理处、宣城市青弋江灌区管理处、宣城市港口湾水库管理处、宣城市博物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宣城敬亭支行、宣城市水务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宣城市分公司、宣城市飞鹰物业有限公司、宣城市飞雁出租汽车有限公司为第十届市直文明单位,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2年4月6日至8日。如有问题反映,请在公示期内以信函或电话方式向市直机关工委党群综合服务中心反映。
来信地址:宣城市鳌峰中路49号
联系电话:3022202
邮箱:szgwdqzx@126.com
中共宣城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2022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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