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提升审执质效,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市中级人民法院多措并举开展党员示范活动,有效实现党建引领与司法为民互融共赢。
一是开展一句话承诺。支部党员结合岗位实际,用一句话向党和人民进行公开承诺,真正做到以诺为本、以诺促做,有效调动全体党员的工作热情,推动法院工作向前发展。
二是设立党员示范岗。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党员示范岗”,主动亮出党员身份开展工作,激励广大党员立足本职,身体力行,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监督。
三是积极开展普法宣传。选派优秀党员法官定期开展普法宣传、诉讼指引、诉调对接等特色司法服务,常态化组织党员法官送法进校园、进社区、进企业,开展答疑解惑等活动,满足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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