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7日至28日,市直纪检监察工委书记高华带队,对2022年度市直单位科级及以下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党纪政务处分决定执行情况开展专项督查,本次督查采取“开展自查自纠、紧盯关键环节、督促整改落实”相结合的闭环督查模式,切实维护党纪政务处分决定执行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防止处分执行“打白条”。
开展自查自纠 印发《关于开展市直部门党纪政务处分决定执行情况专项督导检查的通知》,要求各单位明确落实党纪政务处分决定执行工作中的主体责任,认真排查处分决定的宣布,对职务职级、工资及考核的影响,违纪违法所得、利益收缴的处置,处分决定归档与执行情况报告等多项工作是否开展到位,并对存在的问题迅速纠正,形成自查自纠报告。
紧盯关键环节 督查组选取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流运输局等单位进行重点检查,督查中坚持问题导向,采取查看会议记录、调阅人事档案、走访座谈、面对面询问等方式,对受处分人员工资调减、年度考核等次评定、处分决定材料归档等6个方面关键环节重点督查,有力推动党纪政务处分决定执行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
督促整改落实 本着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的原则,对督查中发现受处分人签署意见不规范、执行情况未报告、材料归档不及时等问题,市直纪检监察工委建立问题整改销号台帐,要求各单位认真查找原因,严格按照《关于党纪政务处分决定执行工作规定》进行立整立改,对问题较复杂的限期整改。对未能按期整改的单位,市直纪检监察工委将下发《党纪政务处分执行情况整改的纪检监察建议》,责令其对专项督查组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并及时书面上报整改情况。(市直纪检监察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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