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党务公开栏版式内容的通知
市直各单位党组织:
为进一步规范党务公开栏的公开内容,提高党务公开的实效性,根据市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进一步规范党务公开栏公开内容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范形式。党务公开栏的设立,要按照因地制宜、注重实效的原则,设在本单位门厅、走廊等比较醒目的地方,以便党员、群众监督。党务公开栏可使用展板、写真、橱窗等固定形式制作。
二、规范内容。各单位党组织要根据市直工委编制的公开目录,结合自身实际,确定本年度公开栏要公开的内容,按要求及时在公开栏进行公开(附党务公开栏主要公开内容供参考)。
三、规范时间。除应长期公开的党务事项外,党务事项原则上每季度要公开一次,要在每季度第一个月的10日前公开;重大事项要求及时公开的,要在当天或者3天内公开。
四、规范名称。本着“规范、实用、简单、明了”和便于党员、群众监督的原则,各单位都要有一个以上的固定党务公开栏,统一名称为“×××党委(党总支部、党支部)党务公开栏”。
五、规范规格。公开栏的修建、改善,要坚持做到防雨、防晒、实用、美观。公开栏版面原则上不能小于长2.4米、高1.2米。也可根据公开量和场地,结合单位条件精心设计,合理裁定版面,方便群众观看。
各单位党组织要对现有公开栏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样式陈旧、规格档次不能适应工作要求的要立即更换,未建立的要立即开工建设。各单位党组织要切实发挥责任主体作用,确定一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公开栏的维护和公开内容的更新,做到固定内容长期公开,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即时公开,确保公开信息的时效性。
附:党务公开栏主要公开内容
中共宣城市直机关工委
2011年9月15日
党务公开栏主要公开内容
(仅供参考)
市直机关:党组织设置情况,领导班子成员分工情况(主要包括姓名、职务、工作分工等内容),党务公开领导小组情况,本单位年度工作目标,发展党员(主要包括新发展党员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文化程度、现任职务、申请入党时间及加入党组织时间等内容)、党费收缴(包括所属支部及党员缴纳党费金额及上缴情况)等经常性党务工作情况,创先争优等主题活动情况,干部选拔任用情况,奖惩情况(包括支部名称、姓名、获奖时间及事由、惩罚时间及原由等内容),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提高行政效能、加强机关作风和纪律管理等方面的制度规定,服务承诺及廉政承诺,执行廉洁自律规定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为民办实事情况(包括为民办实事项目、进展落实情况等内容)等,其它事项公示栏(张贴)
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党组织设置情况,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党务公开领导小组情况,上级有关本单位业务工作的重要决策及本单位主要工作目标,研究决定“三重一大”事项情况,发展党员、党费收缴等经常性党务工作情况,服务事项办理流程及收费依据和标准,上级或本单位制定的加强行风建设、提高服务效能和服务水平的有关制度规定和便民服务措施,服务及廉政承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关情况,干部选拔任用情况,奖惩情况,创先争优等主题活动开展情况,财务公开有关情况等,其它事项公示栏(张贴)。
非公企业、新社会组织:党组织基本情况,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及党费收缴等经常性党务工作情况,创先争优等主题活动情况,上级制定的与本单位有关的政策规定,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年度工作目标,章程,服务措施及服务承诺等,其它事项公示栏(张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