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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书记项目” 建模范机关 | 市中级人民法院:党建引领 司法护航宣城绿水青山

发布时间:2026-02-04 18:00:00 浏览:121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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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2025年,市直各单位党组(党委)坚持以高质量机关党建促进高质量发展,以落实机关党建主体责任为牵引,以实施基层党建“书记项目”为抓手,积极探索党业融合的有效路径,切实提升机关党建质效。即日起,通过《抓“书记项目” 建模范机关》专栏,对2025年度基层党建“书记项目”优秀案例进行集中展示,供大家学习。本期推出——《市中级人民法院:党建引领  司法护航宣城绿水青山》

市中级人民法院:党建引领  司法护航宣城绿水青山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为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法治思想,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市直机关工委关于基层党建“书记项目”总体部署,坚持以党建引领发展,聚焦环境资源审判领域的重点难点,精心谋划、高位推进“党建引领  司法护航宣城绿水青山”书记项目,探索构建“党建+业务+协同”深度融合机制,推动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向系统化、专业化、精准化迈进,以司法护航美好宣城绿色发展。

一、靶向发力,筑牢生态司法保障根基

(一)坚持系统谋划,绘制生态司法“施工图”。围绕“审判专业化、修复系统化、协同多元化、保障制度化”总体目标,将“书记项目”细化为完善三审合一机制、生态技术调查官制度、生态司法保护基地等重点子项目,制定详细任务分解表,明确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人,并纳入机关党委年度重点任务清单。通过党组定期调度、机关党委跟踪督导、支部具体落实的工作机制,构建起“党组书记领航、机关党委督导、党支部攻坚、党员冲锋”的四级项目推进体系,确保各项任务落地生根。

(二)坚持过程管控,建立精细管理“进度表”。建立三级联动管理机制。党支部按月制定工作计划,形成月度推进清单;机关党委按季度组织召开协调会,研究解决实施难题,形成问题清单;党组书记定期听取整体进展情况汇报,针对制度创新、跨区域协作等关键问题组织专题研究,形成重点突破清单,通过清单明责、履责、督责,形成环环相扣的责任闭环。

(三)坚持责任传导,织密担当作为“责任网”。严格落实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项目推进工作6次。机关党委、支部书记深入审判一线,围绕“长三角司法协作”“生态技术调查官制度”等子项目开展实地调研5次,主持制定《生态环境审判技术调查官实施办法》等关键制度。将项目推进成效作为衡量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重要标尺,营造了党员参与、合力攻坚的浓厚氛围。

二、实干笃行,交出生态司法护航答卷

自“书记项目”实施以来,市中级人民法院坚持以党建为引领,在环境资源审判专业化建设、生态修复机制创新、跨域协同治理及法治宣传等方面取得了一系列扎实成效,相关创新举措及典型案例获国家级、省级媒体多次报道,区域影响力持续提升。

(一)专业审判,筑牢生态法治“防护网”。一是在“书记项目”推动下,市中级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开展环境资源案件“三审合一”审判的若干意见》,整合优化审判资源配置,组建专业审判团队,明确环境资源类刑事、民事、行政及非诉行政执行审查案件由环境资源专门审判机构统一审理,三大诉讼54项涉环境资源案由归口审理,确保环境资源案件司法标准的统一,实现现有司法资源的最大程度整合。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某金属公司诉某区政府不履行补偿法定职责案被选入长江流域环境保护典型案例。二是全省首创的“生态环境审判技术调查官”制度是项目重要突破,在党组书记牵头调研、支部推动落实下,出台《生态环境审判技术调查官实施办法》,选任涵盖大气、水、土壤、固体废物、矿业、林业、野生动物、文物等专业领域的25名技术人才组建技术专家库,聘请在库专家担任生态技术调查官全程参与案件审理,重点针对环境损害程度、生态修复方案和修复费用等核心要素给予技术支持,填补了生态环境审判技术辅助制度空白。2025年以来,市中级人民法院共7次聘请生态技术调查官参与相关案件的现场勘查及检验后续修复方案的履行效果。

(二)精准施策,打造生态保护“新范式”。一是围绕古树名木、传统村落等具有生态价值和文化意义的保护对象,组建“党员护绿先锋队”, 通过设立古树保护“司法高压线”,推行禁止令强制叫停破坏行为。创新“司法守护人制度”,院长担任古树“专属管家”,落实“一树一策”,邀请生态环境技术调查官对宣州区水东镇前进村百年以上古树名木保护提出专业意见,相关工作获新华社报道,取得社会较大关注。二是设立绩溪传统村落农文旅司法保护基地,聚焦传统村落保护中的法律要求,通过设立巡回法庭、组建专业审判团队、完善非遗知识产权保护机制等措施,以“党建链”串起“保护链”,推动形成“司法审判+生态修复+文化传承”的综合保护模式。传统村落司法保护的研究课题荣获2025年度全省法院重点课题研究第一名。

(三)创新引领,探索生态修复“新路径”。一是践行“保护优先、修复为主”理念,积极探索“劳务代偿”“碳汇认购”等创新责任承担方式,在案件审理中充分考量生态修复因素,引导当事人采取有效措施恢复生态环境,实现惩治违法犯罪与修复生态环境的有机统一。从2023年至今,先后有5起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的当事人通过认购碳汇的方式承担生态修复的法律责任,支付的11余万元款项已经认购经核证的碳汇2335吨,其中80%的碳汇认购赔偿资金都已经通过种植司法碳汇林等方式用于生态修复。此外,党员干警胡磊、王娜所撰写的《某人民检察院诉陈某某等生态环境保护民事公益诉讼案》获全国法院系统年度优秀案例三等奖。二是建立宣城市生态环境公益保护基地,完善林业资源破坏案件的生态赔偿路径,形成“原地补植复绿+异地补种+碳汇认购”的修复闭环。2024年以来,全市两级法院运用“补植复绿”等方式修复生态环境,判决支付生态修复费用72.1余万元,责令补种数目8000余株。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的宣城市检察院诉宋某滥伐林木生态环境保护民事公益诉讼一案入围全国新时代推动法治进程年度十大案例备选案例、入选全省法院参考案例。

(四)协同共治,构建生态保护“同心圆”。一是横向协作方面,加强跨地域联动。市中级人民法院与上海三中院等四省六院共同签订了《长三角环境资源司法协作框架协议实施细则》,将司法协助、审判执行、交流合作、工作保障四个方面的具体工作内容予以“清单化”“任务化”。此外,市中级人民法院牵头与黄山、池州等四市中院联合发布《传统村落司法保护倡议书》,组织开展传统村落跨区域保护座谈,提出“统一跨域裁判规则,筑牢司法保护屏障”“创新执行协作机制,破解修复保障难题”等具体举措。二是在纵向协同方面,加强跨部门联动。推动建立府院联动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开展同堂培训。此外,市中级人民法院与农业农村部门联合设立青龙湾增殖放流司法保护基地,完善涉渔业资源生态修复方式;与林业部门联合成立“双碳”司法保护实践基地,将碳汇认购融入生态修复实践。通过党建共建等方式,促进与相关职能部门在信息共享、联合行动等方面的深度合作,构建起优势互补、协同发力的生态环境保护体系。

(五)法治宣传,奏响生态保护“协奏曲”。市中级人民法院将法治宣传作为生态司法效能的重要抓手,构建“线上线下联动,庭内庭外协同”的全方位普法体系。精心打造环境司法宣传品牌,构建“传统媒体+新媒体+现场活动”多层次、立体化宣传矩阵。通过开展巡回审判、庭审直播等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参与典型案件庭审旁听,在主动接受监督的同时扩大个案社会效果。2025年8月15日世界环境日,市中级人民法院代表安徽法院参与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和人民日报视界客户端联合主办的“守护美丽中国”主题融媒体直播,该直播在人民日报、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法院网、搜狐网等多家新媒体平台同步播出,近500万网友在线观看。2024年以来共开展环资案件巡回审判20余次,旌德县法院实现环资案件巡回审判全覆盖。在位于广德市柏垫镇的饮用水源地附近,公开开庭审理全市首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案件,进一步引导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此外,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司法建议,以一案之力影响一面治理,2024年以来就涉林违法案件刑民行责任衔接问题向林业部门制发的司法建议,促成林业部门梳理并整改问题线索40多次,实现司法审判与行政执法的良性互动。

全方位、多维度的生态法治宣传矩阵持续释放普法效能,有效营造了“保护优先、损害担责”的浓厚社会氛围。一系列举措充分发挥了司法裁判的规则引领与行为规范作用,推动生态环境法治意识深入人心,侵害生态环境案件数量由2023年的250余件大幅减少至2025年的100余件,同比降幅近60%,市域生态环境法治环境持续向好,以司法之力护航绿色发展的基础不断夯实。

三、持续奋斗,深化生态司法保护实践

市中级人民法院将始终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持续深化“书记项目”建设,进一步巩固拓展“党建+”融合载体。在深化跨部门协同、提升公众参与度、提升生态修复效能上持续用力,推动党建与业务融合更加深入、司法保护机制更加完善、服务保障效果更加凸显,以环境资源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际成效,为美好绿色宣城建设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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